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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电动船舶充电安全要求》 团体标准审查会在京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5:24

内河电动船舶充电安全要求

团体标准审查会在京顺利召开

20241129日,由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立项编制的《内河电动船舶充电安全要求》团体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圆满闭幕,该标准是为了规范电动船舶直流充电设施与电动船舶的充电接口建造使用,提高电动船舶与直流充电设施之间的兼容性,推动纯电池动力技术在内河船舶的应用。在全国实现“双碳”目标加快绿色生态发展的背景下,推动水运船舶使用电能等绿色能源已成为大势所趋,计划到2030年全面推广应用内河船舶绿色智能技术。

本次会议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特邀上海交大大学苗瑞、重庆交通大学盛进路作为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在归纳、总结各参编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标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最终完成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工作参加此次标准审查会的参编企业包括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武汉威迈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所、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三峡电能有限公司、武汉理工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长江航运发展研究中心、湖北长江船舶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企托托标准化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本次标准审查会由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标准编制组工程师黄科迪主持,黄科迪代表编制组详细介绍了各参编单位对本项标准提出的具体意见内容和处理结果。专家、代表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最终对标准提出了详细修改意见。会后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宋天昊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副主任指出“标准是支撑经济社会活动的技术基础,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此次团体标准的制定为电动船舶产业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规范指导,有利于规范电动船舶直流充电设施与电动船舶的充电接口建造使用,提高电动船舶与直流充电设施之间的兼容性。通过电动船舶的推广应用,可以有效减少港口码头碳排放和环境污染,加快长江航运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同时通过避峰充电降低船方和港区用能成本,助力电网削峰填谷,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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